保卫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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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长:伏军强

办公电话:029—85628044   85628085

办公地点: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一楼

110报警指挥中心电话:029—85628110   85628119


保卫部(处)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主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统筹发展和安全,维护校园政治稳定、治安安全、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等;部门始终贯彻“三个一切”办学理念,坚持以创建“平安校园”为目标,致力于建设一支“勇于奉献、作风过硬、业务精通、服务师生”的高素质保卫队伍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安全保障。保卫部(处)下设校警队、治安管理科、消防科、周至校区保卫科。

保卫部(处)主要工作职责:

一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,严格执行“预防为主、突出重点、综合治理、保障安全”的工作方针,依法打击和防范敌对势力渗透、破坏活动,维护校园政治安全。

二、起草、修订学校安全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。

三、组织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等专项普法宣传教育,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,提升师生员工法治观念、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
四、协助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、学校安全的行为,配合上级公安部门做好重大、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五、统筹校园治安综合治理,指导、监督、检查校内各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。研判校园治安形势,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,调解处理学校内部矛盾纠纷,维护校内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。

六、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,加强消防安全检查,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。

七、开展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工作,规范各类车辆通行与停放秩序,保障校园交通安全。

八、负责学校门卫管理服务,严格执行门禁制度,加强校内重点单位安全巡逻检查,积极发挥服务育人功能。

九、加强校园“三防”建设,持续夯实校园安全保障基础;

十、开展户籍管理服务工作;

十一、完成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,服务学校整体发展大局。



更新日期:2026年3月